鲁建安考办字〔2012〕12号
各考核小组:
经研究,定于2012年11月25日组织第27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人员类别: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参加主要负责人类别考试;
2、考试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3、省考核办受理时间:10月29日-11月16日;
4、考试地点:由各考核小组负责安排。
二、命题范围
近年来,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制度建设和技术创新与应用得到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为此,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成立了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材(第二版)编审委员会,组织30余名专家精心修订编写了第二版《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材》。第二版教材全套由《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三册组成,去掉了第一版教材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管理精选习题集》,将思考题、模拟题附在每章结尾部分,大幅度增加了附录部分,突出了教材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和知识性。本批次考试将采用新版(第二版)教材。该版教材预计今年11月初发行,届时将发布征订通知,要注意做好征订工作。
三、考试报名
拟参加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由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www.sdjgj.gov.cn),点击《安全监督》,进入《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考试报名相关申请数据,打印《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报企业所属的考核小组,并向考核小组提供《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鲁建管质安字〔2005〕2号)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重新考核
截止本通知发布之前,证书延期复核时被确定为重新考核且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人员,由考核小组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试行)》(鲁建管质安字〔2005〕3号)进行重新考核。符合相关要求的,由考核小组组织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准予报名参加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的,将准予办理证书延期手续。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原证书自动失效并由省考核办予以注销。
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由各考核小组确定。
五、其它要求
各考核小组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上报考试申报资料,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试考务工作相关暂行规定》(鲁建安监考字〔2005〕2号)和《关于组织好2006年度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06〕3号)组织考务工作,考试结束后,按照《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情况的通报》(鲁建安监考字〔2005〕1号)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与《考试考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省考核办,凡未报《考试考务情况统计表》的一律不出成绩。
各考核小组和相关企业要统筹安排,适时组织考前辅导,保证考试合格率和合格证书持证率。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