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公司考勤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烟台品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部。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领导同意。
三、作息时间:夏季8:00~11:30,13:30~17:30;
冬季8:00~11:30,13:00~17:00。
夏季为5月1日-9月30日;冬季为10月1日-4月30日。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作息时间为准。
公司总部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制度,周日为公休日。
正常情况下不许调休。如遇公司要求公休日加班,事后可令选一个工作日调休。如需调休,需经总经理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休息。
四、考勤。
1、本公司采用考勤表方式记录考勤,由综合管理处负责填写。
2、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为早退。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查证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及早退均扣款20元/次,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3、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无故超过半日以上上、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以旷工论。旷工扣当日双倍工资。
4、除出勤和公休假带补助外,请假(包括请假制度中的所有假期)、旷工一律无补助。
五、请假制度。请假应出具请假条和相应证明,事后及时销假。
1、事假
(1)全年事假10日,全月2日为限;事假请假以半个工作日为单位。
(2)事假扣当时工资(按所请事假的时间计算)。
2、病假
(1)员工每次病假以7天(含)为限;超出天数视为事假。
(2)病假应附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可先口头请假,并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病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病假扣当日工资50%(7天(含)之内),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病假工资。
3、工伤假
按《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
4、婚假
(1)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5天。
(2)员工非在公司工作期间进行结婚登记的,不享受本制度所规定的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5、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公司给与7天丧假。
(2)非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公司给与2天丧假。
(3)其他亲属的丧事如有必要参加,按事假处理。
(4)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产假/陪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3)男职工配偶怀孕生产的,给予男职工7天的陪产假。
(4)申请此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供《孕妇体检手册》。
(5)产假/陪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7、哺乳假
(1)女职工自生育之日起,至婴儿一周岁期满之日止,依法享有哺乳假。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上、下午各给予哺乳时间半小时,家较远的女员工哺乳时间当天可以合并使用;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另增加半小时哺乳期。哺乳假未休不补,亦不可累计。
(2)女职工哺乳超过批准的哺乳时间的,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按事假计算,未经批准而擅自延长哺乳时间的,视为旷工。
(3)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
8、公司批准的其他假日。以公司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放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考勤设置种类:
1、出勤(包括正常出勤和外勤)。
2、迟到。
3、早退。
4、旷工。
5、病假。
6、事假。
7、出差(包括外地出差和参加相关培训)。
8、休假(分公休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哺乳假)。
七、考勤统计。综合管理处负责每月考勤统计并上报公司财务处。
八、员工连续一年表现良好,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情况,经审查核实后给予一定奖金鼓励。
九、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处所有。
烟台品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2:
项目部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员工的考勤管理,塑造团结、严谨、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此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品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2. 工作时间: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
3.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查证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4. 项目部实行轮班倒休制度,每月休息2天(不包括公司批准的其他节假日)。在工期不忙的前提下,可分两次休假,一次1天;亦可一月累计休假一次,一次2天。休假时应将本职工作暂交予其他管理人员代理负责。休假前一天的17:00之后方可离开,休假后一天的8:30之前必须返回项目部,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
5. 严格请、销假制度。项目部普通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项目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含2天),由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请假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工资按请假类型不同分情况处理,具体参照公司总部考勤制度中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6.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迟到早退论处;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旷工论处。
7. 员工在家因病、事不能按规定日期返回项目部者,须电话告知项目经理及公司综合管理部,经项目经理或总经理(2天以上)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无故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8.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依次类推。
9. 夜间休息时间不得影响项目部其他人员正常休息,被举报经核实,处罚款50元/次。
10. 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依次类推。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年底绩效奖金,或直接予以辞退。
11. 旷工半天者,扣发1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4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12. 每月休假天数少于规定天数的,未休部分付给加班费,一天加班费按本人当月工资/30天计算。
13. 休息期间所有员工手机要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及时到位,不得推诿。
14.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项目经理进行监督、检查,每天按时记录,每月1号将上月考勤表、请假条整理交给公司综合管理处统计、归总。项目经理对各人员的考勤要秉公处理,认真负责,公司综合管理处将不定期到项目部抽查,若发现有虚报现象,项目经理和当事人均按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双倍处罚。
15. 员工连续一年表现良好,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情况,经审查核实后给予一定奖金鼓励。
16.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处所有。
烟台品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